今天讲得主题是:“依法摄心,以心摄法”。
什么叫做“依法摄心”?什么叫做“以心摄法”?
比丘,一般来讲有三义:乞士、破恶、怖魔。
乞士,上乞佛法,以资慧命;只有佛法才能够滋养我们的慧命。下乞饮食,以养色身。饮食,能够保证我们的色身,活下来。这是一个比丘对于佛法和饮食的基本态度。而不是说我们出家了,住在庙里头就有法;或者说坐在斋堂,就有东西吃。如果这样子的话,希求心就没有了。
通过饮食,可以看出我们对佛法的一种态度、一种希求。如果你觉得所有这些,都是自然而然能够来的,就是“无因生”,若我们延承这种“无因生”,最后就是无因无果,就没有果报。如果我们能够思维到,这些饮食来之不易,吃到这些饭菜需要很多的程序,这就是法了,饮食本身就是佛法。根据佛法去作意、思维、观察、用心,饮食就能够让你心摄受住,这就变成“法”,能够摄受住我们的心。如果不是如此去作意的话,你在那里天天看:“今天吃什么?今天吃白菜。有没有馒头?有没有包子?”这些都是在起分别心,都是在打妄想、起烦恼,但可能自己还意识不到。
法并不是非常抽象的概念,它是非常具体的,在日常生活中、工作中、行住坐卧、同行之间,都是能够体现“法”的。法就是规则、法就是有序、法就是规矩,法就是戒律,它是体现一切的。如果不照这个程序做、不照这个规矩做、不照这个办法做,就会乱,外在的模糊就会导致内在的模糊,使得内在的不能摄持。又比如同学之间,一个同学这么做,另外一个同学又那么做,各执一词,并没有考虑说:我们两个人、三个人,或者我们这一个组十个人,应该怎么做才是恰当的、才是符合这个程序的。如果你认为这么做才是正确的,他认为那么做才是正确的,如果大家都认为这么做才是正确恰当的,这个答案就有了。因为甲方认为要这么做,乙方认为要那么做,甲方认为这么做才是对的,乙方认为那么做才是对的,这个就是说各自站在自己的角度,也就是自己的一种主观,一种烦恼、妄想。只有找到一种方法,引导大家处理事情,首先处理的方法、标准是什么,答案才会有。如果方法不对头,无形当中我们就会以自己的观点、自己的结论去要求别人,别人就不容易接受,我们就更加容易起烦恼。反过来说,我们不能摄心的时候,就没有法,没有在用法。没有用法就是内心当中没有法,所以心才会乱,才会妄想多、烦恼多。对佛法的希求是时时刻刻要有的,就如我们的身体一样,每天都必须要吃饭。
第二,破恶。破恶、修善,断恶修善。讲起来破恶修善很简单,但实际上,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破恶就是断烦恼。烦恼起来了不能制止,我们观过心去不掉,同行之间有业障,互相之间看不惯对方的做法,这个“恶”破不了的。破恶,不仅仅说你去杀人放火,这才叫“恶”。你有障碍这就是恶,恶的因缘,有障碍,这就是业障。修善就更不容易,一般的情况下,我们都没有信心,有了信心,内心就不会躁动,善心生出来了。如果你能够生善,你就会很有力量。内心没有力量,内心疲软,就是因为善法起不来,不能自然地生出善法。就如我们人的身体一样,内在的免疫力很差,身体就会有毛病。如果免疫力一点点增强,身体自然就会健康。所以破恶,才能够生善,我们内心有恶,善法就起不来。有烦恼,所有的善法之门都会关闭,就没办法生善。不能增善,那就会痛苦。
第三,怖魔。我们出家了,受戒了。从因位来讲,是乞士。到果位的阿罗汉,是应供,才有福报,接受人天的供养。在因位是破恶,在果位是杀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