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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认为,命运由业力所定,那么用什么方法改命?

导读:佛教认为,命运由业力所定,那么用什么方法改命?佛教认为人的命运是由因果支配的,既然我们现在的命运已由前因所定,那我们修行梵行,还能否有用?佛在经上说道:”若言诸业定得报者,则不得有修习梵行、解脱涅...
佛教认为,命运由业力所定,那么用什么方法改命?

佛教认为人的命运是由因果支配的,既然我们现在的命运已由前因所定,那我们修行梵行,还能否有用?佛在经上说道:”若言诸业定得报者,则不得有修习梵行、解脱涅槃,当知是人非我弟子,是魔眷属。若言诸业有定、不定,定者现报、生报、后报;不定者缘合则受,不合不受;以是义故,应有梵行解脱涅槃。当知是人真我弟子,非魔眷属。善男子,一切众生不定业多,决定业少,以是义故,有修习道,修习道故,决定重业可使轻受,不定之业非生报受。”这也说明,业因果报是佛陀学说中道德教化的理论基础,也是持戒行善的基本指导思想。

与多数宗教将人生苦难和命运的主宰乃至世界和人类的创造者说成是神明不同,佛陀明确指出:三界一切,业力所造,人生诸苦,以业为因。

“业”的意思是造作、行动,“业”的概念源出于婆罗门教圣典《呋陀经》,是当时婆罗门教、耆那教、佛教等多种宗教共同讨论的一个极为重要的观念。佛陀运用缘起法则观察业,提出了具有独自特色的佛教业论。

对业的思想极为重视的耆那教尼键陀派(“苦行外道”),把一切行为造作都称为业,说一切业,不管是否有意识地发起,都必然引起决定不移的果报。与这种完全机械运动式的业论不同,佛陀所说的业,着重从个人的伦理心理、行为动机着眼,主要指有意识地或故意、有心发起的行为、语言、思考,发起业的前提是“思”——即考虑、思索、决意等心理活动。《阿含经》中,一般说业有三种:身体所做的动作、行为名“身业”;开口讲话、念咒、撰文著述等名“语业”或“口业”;思虑、思维等心意的活动名“意业”,此即是“思”。实际上,身、口二业中,也必然有思或意业,是意业之果,名“思已业”。思,可谓佛所说业的最重要特性,因而有“业即是思”的说法。只有经过思的业,佛经说才会引生果报,才是佛经所讲述的业。未经过思,无意识或非故意造作的业,佛陀认为不引生果报。《中阿含》卷三《思经》佛言:“若不故作业,我说此不必受报。”

对这种非故意作、不必受报的业,佛经中很少论述。《阿含经》中,主要从业所引起的果报之伦理性质着眼,将身、口、意三业分为善、恶、无记三类。善业,指对自己及他人现世、后世有益无害,起码是利己不损他,因而被认为在道德上属于善的业。《阿含》等经中佛陀常说的善业有十种,称“十善”:

1、不杀生。不杀害从人至微虫等一切有情识的众生,积极的表现则是护生、放生。

2、不偷盗,偷盗亦译“不与取”。不管以何种方式将属于别人(包括公众)的东西不经物主许可而取为己有,或予以破坏,皆属“不与取”,如今日常见不鲜的收受贿赂、贪污、挪用公款借贷不还、勒索钱财、吃回扣等,按佛经的说法,都应看作偷盗行为。不偷盗的积极表现,是保护属于他人和公众的东西,乃至布施。

3、不邪淫,即不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佛经中所指不正当的性行为(邪淫),系据当时当地的国法民俗而判定,有非人、非处、非时三说,非人,指依国法民俗,不属于自己配偶的异性,或是他人的夫、妻而为他所护,或虽未结婚而受父母、法律所保护,与这些属他或为他所护者,以及同性、动物等发生性关系,进行性侵犯,皆属邪淫;非处,指在男女自然的性器官之外的口、肛门等处,以及按国法民俗不许性交的寺庙、公共场所等处性交;非时,指按国法民俗及生理规律不应进行的时间(如妇女经期)进行性交。非处、非时而交,亦属邪淫。

4、不妄语。妄语即说假话骗人(诳言),诈骗、作伪证等,皆属妄语之列。不妄语的积极表现是常说“实语”。

5、不两舌。两舌亦作“离间语”,即挑拨离间,不两舌的积极表现是常作“和合语”。

6、不恶口。恶口亦作“粗言”,指以恶言粗语骂詈、中伤、诽谤别人,不恶口的积极表现是常作“柔软语”、“可意语”。

7、不绮语。绮语指矫饰乖巧、虚夸不实,使人听了不得好处的废话,及描摹色情、编造黄色故事等,有诲淫诲盗负面效果的言语文字,不绮语的积极表现是常作“义(有意义)语”、“如法语”。

8、不贪欲。不贪图属于别人的东西。

9、不瞋恚。不暴怒、不发火、不嫉妒、不怨恨别人。

10、不邪见。邪见指否认三宝功德、否认善恶因果、坚执人死断灭等不符真实,能导致错误行为的错误见解,不邪见的积极表现是正见。

十恶业,指与十善业相反的十种业:杀生、偷盗、邪淫、妄语、两舌、恶口、绮语、贪欲、瞋恚、邪见。恶,谓对自己和他人今生后世有害无益,或为利已而损他,在伦理上属于恶、不善。饮酒(包括服用鸦片大麻等有害的麻醉品)也被看作一种重大恶业,因为它能伤身并令人失去理智。

业作为一种活动或运动,具有巨大大的力量和功用,称为“业力”。这种力量是众生主观意志的外化,一旦引发,便具有外在性,就像各种自然力量,具有不依人们意志而转移的客观性。

佛说世间有四种不可思议的力,业力居其首(其他三种是龙力、禅定神通力、佛力),佛经中常有“业力不可思议”之语。不可思议,谓其作用及其复杂,其力量极其巨大,其功用极为神秘、奇特、玄,,不可以心思较量算计,极难以说清其终极的原理和本质。因为不仅千差万别、形形色色的众生生命形态,各自的受用、苦乐、寿天、贫富、愚智等皆是业力的作品,即宇宙间万事万物,皆为业力所造作。业力的这种神秘功用,即人类全部知识的成果,恐怕也难以穷其底蕴。《增阿含经》佛偈说:业力为最大,世界中无比。

世间没有哪种力量可以跟业力相比。业力逼迫、驱逐人们轮回于三界六道中,尝受种种苦果,就像枯叶被大风吹刮而飘散抛落,不能自主,因而名为“业风”。业力能生六道中受乐、受苦之果报,就像土壤能生长种种植物,因而名为“业田”。善恶之业,能驱迫众生死后再生于六道中,就像摆在人们面前的条条道路,或通向好地方,或通向坏地方,称为“业道”。业力虽然终究不可思议,但它遵循一定的规律而运作,人能以智慧如实观察,掌握业力因果规律,从而达到自主其业,超越业力。